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

因未经授权大肆开展“喝米布布抽LABUBU”等营销活动,奈雪的茶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泡泡玛特经济损失3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官司是赢了,但留下的一本账却怎么算怎么荒诞。

一个年营收高达141.6亿元的超级大IP,被一家全国连锁餐饮巨头拿去当免费的引流工具,全网轰轰烈烈炒作了整整一个月,最后法律给出的价格标签,居然只有区区30万。

这笔赔偿款,恐怕连LABUBU单日营收的零头都凑不够。

人们不禁要问:在司法天平上,中国顶流潮玩的品牌尊严,难道就值这30万?

一、 稳赚不赔的“大小字”戏码

复盘奈雪的茶这波操作,简直把互联网“白嫖”流量的潜规则玩到了极致。

2025年9月,奈雪高调推出新品,直接命名为带有极强暗示性的“米布布”,并在门店、公号、小程序里铺天盖地刷满了泡泡玛特当家IP“LABUBU”的形象。

奈雪的茶深知消费者的兴奋点在哪,通篇都是“布布们集合”、“免费喝茶抽LABUBU”的狂欢口号。

当然,商人的精明不会留下显眼的法律硬伤。

奈雪的茶在海报最不起眼的死角,用几乎要拿放大镜才能看清的小字缩了一行免责声明:“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

这种“大字带节奏、小字逃责任”的把戏,用意再明显不过:既要吃尽百亿IP的流量红利,又要给自己立一块免责的挡箭牌。尽管法院最终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做法不足以提醒消费者、依然构成混淆,但奈雪的商业目的早就达到了。

为什么非要顶风作案?因为这笔买卖的性价比实在太高了。

翻开泡泡玛特2025年的财报,其全年营收冲到了371.2亿元。而LABUBU所在的THE MONSTERS系列,单表一枝就砍下了141.6亿元的恐怖战绩,同比狂飙365.7%。

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超级印钞机。

正常情况下,任何品牌想跟这种段位的IP谈联名,授权费都是天文数字,还要面临严苛的排他条款和官方品控。

但奈雪呢?自掏腰包去柜台买几个正品盲盒当奖品,零授权成本就撬动了百亿IP的粉丝经济。

用别人的金子,点亮自己的灯。这种无本万利的投机,让合规经营、花重金买正版的企业显得像个冤大头。

二、 30万罚单,到底是惩戒还是“通行证”?

在这场博弈中,最让人骨鲠在喉的是这30万元的赔偿额。

对于奈雪的茶这样一个拥有数千家门店、年营收数十亿的餐饮巨头而言,32万的综合成本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在当下的流量时代,品牌在头部社交平台买一次全国开屏或者热搜,公关预算起码百万起步。而现在,“借用”顶流IP全国搞一个月促销,卖爆新品、赚足眼球,事后即便被抓现行,代价也不过是区区30万。

法律原本遵循的是“填平原则”——你损失多少,我补你多少。但在日新月异的数字营销面前,这种算法完全脱离了现实。它只计算了泡泡玛特表面上被分走的蛋糕,却根本没有剥离侵权者借此卷走的巨大溢价。

如果司法的最终裁决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给市场提供了一个清晰的“侵权成本核算模板”,那性质就变了。

不良商家们会坐在办公室里打算盘:蹭一个百亿IP才30万,大不了等它来告,这可比老老实实给授权费、做公关投放划算太多了。

如此一来,30万的罚单,非但不是紧箍咒,反而成了变相的“合法蹭流量许可证”。

三、 谁在为“擦边”买单?

一个超级IP的诞生,背后是海量的研发投入、漫长的运营周期和真金白银的宣发成本。

然而品牌IP一旦爆红,就要面对四面八方的“吸血鬼”。

以泡泡玛特为例,近年来其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的诉讼多达数百起,仅2026年上半年,公开的开庭信息就有一百多起。

从知名大牌的“神仙擦边”,到代工厂的暗度陈仓,再到电商直播间的公然抄袭,权利人打假的难度和成本呈几何级数暴增。企业不得不养着庞大的法务团队、砸下巨额的公证费满世界取证。这些本该用来精耕内容、孵化新IP的精力和资源,就这样被无端消耗在无休止的维权烂泥潭里。

简直是“半两拨千斤”式的内卷竞争!

更糟糕的是,这种“侵权代价低、维权成本高”的法治困境,已经成了中国商业市场的通病。

数码界的泰斗苹果公司,早年面对深圳某企业公然山寨苹果标识,最后打完官司也只拿到了40万赔偿。而在假冒AirPods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团伙靠着山寨耳机轻松卷走2210万余元的暴利,其最终面临的惩罚与违法所得相比,依然显得微不足道。

再看白酒巨头贵州茅台,常年被各种“傍名牌”的酒企围攻。平坝法院曾审结一起茅台维权案,被告用近似标识赚得盆满钵满,最终也只判赔30万。

更有甚者,茅台曾因为一审法院仅仅判赔6000元而愤不上诉,直言这个金额是对品牌商誉的严重贬损。

从LABUBU到苹果,从茅台到各类原创设计,无数行业标杆用血泪教训拼凑出一个荒诞的共性:只要IP足够红,就会有商家滥用它来做商业背书,而在攫取完惊人的利益后,他们面临的法律代价往往都是“罚酒三杯,不了了之”。

结语: 让法律长出牙齿,让侵权者真正感到疼

判决的初衷,本该是给创新者撑腰、让投机者退场。

然而,当“蹭IP”变成了一门稳赚不赔的显学,甚至成为部分企业默认的“高效增长策略”时,我们高喊的“建设知识产权创新型社会”就会沦为空谈。

当前的裁判导向,已经很难管住那些日益精明的商业巨头。面对全渠道、数字化的流量窃取,传统的补偿性赔偿早已显露出疲态。

要根治这股歪风,司法和监管层面必须动真格,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我们亟需引入更高额度、甚至是带有毁灭性的惩罚性赔偿机制,大幅提高法定赔偿的上限。

只有当“侵权代价”远远压倒“侵权收益”,只有当法律能真正让投机者罚到倾家荡产、痛到骨子里,市场才能恢复它应有的清朗。

不要让原创者的心血,沦为他人年终奖里低成本的军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