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铜金罚决字〔2026〕1-8 号),其中对中国人寿铜仁分公司、碧江支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29.8万元,剑指银保渠道业务管理及销售合规乱象。
图源:贵州监管局
此次处罚的两类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为“未按规定记录银保渠道业务费用”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其中,中国人寿铜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记录银保渠道业务费用,被罚款15万元;碧江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10万元。同时,监管部门对多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 “双罚制”,对3名银保渠道员工及负责人、3名个险渠道管理人员及代理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不等,最高达1.2万元。
监管部门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相关规定,暴露出机构在银保渠道财务管控、销售行为规范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