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是澳门特区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是联系政府与民众、凝聚社会力量、传承本土文化、对接多元发展需求的关键纽带,长期以来在澳门民生服务、社会建设、文旅交流、公益帮扶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澳门长治久安、经济转型、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了坚实的民间力量支撑。
回归祖国以来,澳门社团数量实现跨越式增长,发展活力持续释放。回归之初,澳门各类社团仅有一千七百余个,到目前社团总数已增至近一点二万个,二十余年间年均新增社团超过四百个。在澳门不足七十万的常住人口体量下,平均每百人对应一个社团,社团密度位居全球城市前列。其中,工联总会、街坊总会、妇联总会三大核心骨干社团会员总数已达十八点四二万人,较回归初期增长百分之一百三十七,核心社团的群众覆盖面、凝聚力持续提升,成为链接政府与民众的核心纽带。
澳门社团体系完备、分类清晰,全面覆盖社会发展各领域,主要分为工商金融、劳工服务、专业技术、社会公益、文化艺术、教育科研、体育休闲七大核心类别。从服务群体来看,涵盖工人、妇女、青年、长者、商户、专业人士、基层居民等各类群体;从服务功能来看,囊括民生帮扶、小区治理、政策咨询、文化传播、经贸交流、青年培育、公益慈善等多元职能。各类社团分工明确、互补协同,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的民间服务网络,深度渗透澳门居民日常生活与社会发展各环节。
爱国爱澳是澳门社团的核心底色与优良传统,也是澳门社团区别于其它地区民间组织的核心特征。澳门中华总商会、工联总会、街坊总会、中华教育会、青联、学联和归侨总会等骨干爱国社团,历经长期发展沉淀,始终坚守爱国爱澳立场,是澳门社团体系的核心支柱。这些社团扎根基层、服务民众,长期开展教育办学、医疗帮扶、小区服务、公益救助等民生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传播正向价值,团结凝聚澳门各界居民,持续传递社会正能量,成为维护澳门社会稳定、践行「一国两制」的中坚力量。
澳门已经形成「政府引导、社团协同、民间参与」的成熟治理格局,社团是澳门公共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团价值,通过政策支持、资源扶持、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社团承接大量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社团常态化收集社情民意、回馈民众诉求,协助政府落实民生政策、化解基层矛盾、推进小区建设,同时参与政策研讨、立法咨询、社会监督等工作。部分资深社团人士通过选举或推荐进入立法会、市政机构,将基层民意转化为政策建议,构建起行政、立法、司法、社团「四位一体」的高效管治体系,实现政府治理与民间自治的有机融合。
依托澳门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成熟的社会治理机制,澳门社团运作规范、权责清晰,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绝大多数社团以公益服务、社会责任为核心宗旨,扎根基层、务实履职,不搞对抗式治理,始终秉持协商互助、共建共享的理念开展工作。长期以来,社团持续落地惠民举措、解决民生难题、参与社会应急保障,在疫情防控、灾害救助、经济复苏、小区改造等重大工作中主动担当,积累了深厚的群众基础,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但无可否认,伴随着澳门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地社团的各类发展失序乱象也逐步凸显,个别社团偏离初心、运作失范、管理松散,不仅制约了自身健康发展,也扰乱了澳门社会组织秩序、影响社会治理效能,亟需通过系统性整顿、规范化治理,推动澳门社团行业正本清源、提质升级、有序发展。
当前澳门社团发展呈现的乱象呈现多元化、隐蔽化特征,诸多问题积累已久,严重背离社团公益服务、凝聚社群的核心宗旨。其一,空壳社团、僵尸社团泛滥,资源闲置浪费问题突出。据相关统计,澳门存在近四成社团长期停运、停滞运作,这些社团完成注册登记后,长期不开展任何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与社群联络工作,常年无成员换届、无账务更新、无活动记录,沦为仅保留法律登记资质的「影子社团」。这类社团既不履行社会责任,还占用社会登记资源与公共管理资源,部分甚至长期无人对接、无人管理,成为社团治理的薄弱盲区。
其二,内部治理失序,规范化水平严重不足。不少中小型社团存在组织架构残缺、管理制度虚化的问题,未建立完善的成员选举、议事决策、账务管理机制,核心岗位长期不换届、权责划分模糊,存在少数人员垄断社团管理权的现象。同时,个别社团呈现行政化、官僚化倾向,脱离基层社群,忽视普通成员诉求,社群代表性持续弱化。此外,社团内部民主化、制度化程度偏低,运作封闭性较强,缺乏公开透明的运作流程,日常管理随意性大,极易引发内部矛盾与治理乱象。
其三,公益属性弱化,违规牟利、资源滥用问题频发。个别社团偏离公益服务初心,假借社团名义开展商业牟利活动,违规筹措社会资金、接受捐赠,擅自挪用公益基金、补贴款项与捐赠物资,将公共公益资源转化为私人牟利工具,滋生「公益腐败」问题。某些承接政府民生服务、托管项目的社团,在人员聘用、资金使用、项目运营中违反法规与合作协议,服务质量不达标、资金使用不规范,辜负社会信任与政府扶持资源。
其四,定位模糊边界混乱,衍生治理风险。个别社团混淆社会组织与政党的边界,出现拟政党化倾向,觊觎公共权力、干预基层治理与社会事务,偏离了澳门社团服务社群、助力社会建设的核心定位。同时,少数社团运作缺乏国家安全风险意识,存在运作流程不规范、对外交流不严谨等问题,潜藏隐性安全隐患,不符合澳门维护社会稳定、坚守国家安全底线的发展要求。
其五,发展能力弱化,依附性过强、活力不足。当下一些社团自主发展能力持续下滑,主动服务社会、对接民生需求的意识薄弱,筹款能力、社群动员能力大幅下降,过度依赖政府扶持与外部资源,独立性与自主性严重不足。同时,社团成员流失问题突出,新生力量储备不足,社群覆盖面、代表性持续下降,难以适配澳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多元需求,无法有效承接基层服务、社群凝聚、社会协同治理的职能。
澳门社团各类乱象的滋生蔓延,是制度滞后、监管薄弱、自律缺失、发辗转型多重因素迭加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来看,原有社团管理法例部分条款滞后于社会发展节奏,监管细则不够细化,对「僵尸社团」、违规运作社团的约束、处置机制不够完善,长期存在「重登记、轻监管、弱整治」的治理短板。从监管层面而言,过往监管模式较为宽松,常态化巡查、动态核查、事后追责机制不健全,对社团日常运作、资金使用、活动开展的全过程监管存在盲区,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因此,本次《澳门社团法律制度》修订,是针对社团无序生长乱象的系统性法治化整治,通过补全制度短板、健全监管体系、完善进退机制、筑牢安全防线,彻底扭转社团无序粗放发展态势,实现「清理乱象、规范秩序、启动活力、守住底线」的多重治理目标,为澳门基层治理与社会稳定夯实法治基础。